京華時報訊(記者周鑫)離職後因不滿老闆的摔傷賠償,男子趁人不備火燒公司倉庫。近日,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大興檢察院批捕。
  2009年3月,唐某在大興區黃村鎮某物流公司打工,從事開叉車和裝卸工作。2012年5月,他工作時不小心從車上摔下來,將胳膊摔傷。物流公司給他看了病,待傷好後,唐某要求辭職,後物流公司老闆給了他1000元補償。
  不久後,唐某再次回到北京,嫌之前公司老闆給的補償少,又去找物流公司老闆,但“索償未果”。因此事,唐某和物流公司老闆結怨。
  2012年7月17日凌晨2點左右,唐某酒後來到物流公司,他先是到2樓宿舍拿了遺忘的一雙鞋,之後走到公司庫房,見門沒鎖他就直接進去了。
  隨後,唐某用打火機點燃單人沙發,之後他回到暫住地拿著行李連夜離開。當日凌晨,公司老闆發現倉庫著火了,立即組織員工滅火,同時報警。  (原標題:不滿摔傷賠償金額男子火燒公司倉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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